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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银保监会认为保险消费者应了解产品信息。例如,在购买过程中如遇到强制搭售、劝诱误导或虚假夸大等不当推荐行为,保险消费者应保持警惕,并有权拒绝购买或进行投诉举报。
去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消费者应积极配合“双录”、认真对待回访、重视犹豫期权益。“双录”不仅是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督,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销售过程中的合同内容说明、免责条款提示等义务,也有助于固化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便产生纠纷后查明事实。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退还全部保费。
对此,银保监会建议,保险消费者在犹豫期内认真考虑所购买保险产品的险种、期间、保险责任等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对所购买保险产品不满意的,应在犹豫期内退保,避免产生损失。
随着银保渠道发展不断缩水,个险渠道成为不少寿险公司的布局重点。数据显示,个险渠道在2017年为人保、平安、太保、新华等四大上市险企贡献了超七成的寿险保费。
华创证券认为,银保渠道产品销售难度加大, “双录”等一系列严监管措施出台,使银行代理保险的业务出现下滑,去年人身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很大一部分是万能险)规模急速萎缩。另一方面,由于银保渠道往往较为容易销售趸交(即一次性交保费)产品,随着银保渠道销售下滑,据相关统计,2017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保险、中国太平银保趸交保费合计约770亿元,较2016年减少了约366亿元,降幅达32%。这也使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收入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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