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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首次针对票据跨省监管:6个月后停止跨省纸票交易

2018-05-10 10:46:5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

首先,《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并对两类业务分别进行了界定;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已有监管要求、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控制、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育合规文化等。

其次,针对跨省交易类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票据交易,限制风险较大的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第三,针对跨省授信类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以及建立内部协同控制机制等。

《通知》强化了跨省票据业务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问责,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银保监会指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就在上个星期,5月4日,银保监会的巨额罚单再度袭来,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吃了5000万元以上大额罚单。其中便包含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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