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三、境外集中存管
为使相关股份成为可在港交所流通的境外上市股份,本公司将上述股份集中存管于香港结算。
第五章 境外上市股份境内持有明细的初始维护
本公司维护的境外上市股份境内持有明细记录,是投资者享有该证券权益的合法证明。投资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每家试点公司在申请境内持有明细初始维护前,应选择一家已完成 H 股“全流通”技术和制度准备的境外券商,作为其所有股份交易结算的境外代理券商,选择一家已完成 H 股“全流通”技术和制度准备的境内证券公司作为其境内托管证券公司。试点公司在申请持有明细初始维护时,应一并提供境外代理券商信息。
试点公司完成境外初始登记并确认投资者身份信息、持股信息、托管信息之后,可向本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持有明细初始维护。同时,试点公司提交境内交易委托代码及简称的申请,由本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深交所的授权予以确认。具体流程为:
(一)提交境内持有明细初始维护文件
试点公司申请办理境内持有明细初始维护业务须提供以下文件: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试点公司相关股份参与 H 股“全流通”的文件复印件;
(2)境内持有明细初始维护申请书(含境内交易委托代码及简称的申请);
(3)境内持有明细申报电子文件;
(4)试点公司与本公司关于 H 股“全流通”试点名义持有人服务协议;
(5)试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试点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承销协议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协议(如有);
(9)H 股“全流通”业务申请单;
(10)H 股“全流通”试点公司指定境外代理券商信息表;
(11)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材料须加盖试点公司公章,多页的还须加盖骑缝章。深圳分公司如有要求文件原件的,试点公司须寄送原件至深圳分公司。
境内持有明细初始维护申请书等材料模板可于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业务表格-深圳市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