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定期公布净值,有利于改善保险机构竞争格局。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从负债端来看,净值化管理有助于保险销售对金融消费者的获客竞争。由于净值化管理与客户简单直接的固定期限收益的产品偏好相悖,实际收益率无法预知和净值波动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导致消费者可能从理财产品转向更稳健安全的年金险、万能险等保险产品。
从资产端来看,净值公布会使得资产管理机构倾向投资净值稳定的资产,减少波动性产品投资,以主动管理见长的保险等资管机构的资产配置结构相较于银行和信托更为稳健有效。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配置于银行存款24844.21亿元,占比18.55%;债券43050.33亿元,占比32.16%;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7788.05亿元,占比13.28%;其他投资48228.08亿元,占比36.01%。投资领域、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的主动控制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竞争力有望在新规指引下继续提升。
第五,纠偏期限错配,有助于发挥保险支持实体经济潜力。
资管新规对非标投资的资产和负债两端期限匹配做出严格限制,由于非标资产一般具有较长的久期,偏重于短期资金募集的银行理财产品难以找到长期资金支持非标资产。但保险资金与长期投资具有天然匹配性,保险公司负债久期普遍长于资产久期,并且随着“偿二代”的推进,长期保障型产品将进一步拉长负债久期。在这种条件下,保险业需要并且能够为具有长期成长价值的优质产品提供资金支持。类似于“一带一路”建设、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投资,凭借规模体量大、长期回报稳定的特征能够有效提升保险资产端投资期限和强化资产负债匹配,满足保险业对长期资产配置和投资收益安全性的需求,同时有助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支持实体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价值、呈现更大潜力。
三、保险业强化金融中介功能的美国比较
资管新规为保险业参与资产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这就更需要保险公司重塑和强化自身的保险属性,找准保险在跨期配置资金中的独特金融中介功能,借政策东风最大程度为行业赋能。通过对保险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定位与职能认识,以及对比保险发展的美国百年实践可以看到:强化长期资金吸纳者和长期投资者角色,用“长借长贷”的资金运作形成保险的核心特征,既符合成熟金融市场的演进方向,又彰显保险行业的独特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