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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今,江小白先后获得知名投资机构IDG、高瓴资本的投资,年销售额已达到20亿元量级。在市场人士看来,拟人化的“江小白”品牌早已和陶石泉紧紧捆绑。
但为何江津酒厂会申诉“江小白”商标无效,且后续获得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现已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定及北京高院的判决支持?
其实,从法律文书可以看出一些关键点。江津酒厂方面称,2012年,其下属企业重庆市江津区糖酒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就与乙方新蓝图公司签订《定制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对于乙方定制产品采取独家专销;乙方负责产品概念的创意、产品的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的策划和实施等,甲方给予全力配合等。
2012年,“江小白”品牌正式推出,快速抢占年轻人白酒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江小白”商标是由成都格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申请注册,于2013年2月21日被核准注册。2012年12月6日,该商标转让给新蓝图公司;2016年6月6日,该商标转让给江小白公司。江小白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陶石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2年底,陶石泉和江津酒厂终止了合作,江小白公司建立了自己的江记酒庄,甚至有了自己的高粱生产基地,还收购了重庆一家酒厂作为生产基地。
2016年,江津酒厂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年,商评委作出了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标无效。
商评委彼时的裁定显示:从江津酒厂提交的证据来看,新蓝图公司、江小白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二者存在一定的合作关系;新蓝图公司与江小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石泉曾与江津酒厂有关于设计稿的邮件往来……
商评委认为,虽诉争商标未以江小白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但未经江津酒厂授权,新蓝图公司申请注册与江津酒厂的商标高度相近的诉争商标具有明显恶意。
而根据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行政判决书显示,终审判决驳回了江小白酒业的上诉。江小白酒业始终坚持简单纯粹的品牌精神,致力于为消费者酿造利口的、时尚的高粱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