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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白卷入商标争夺战 急于摆脱网红标签发展全产业链

2019-04-01 18:05:44    中国网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国网财经4月1日讯(记者 陈琼)凭借营销跻身白酒行业“网红”品牌的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日前卷入商标争议风波。

在江小白与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酒厂”)之间的商标权诉讼中,江小白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商标诉讼请求,“江小白不能使用‘江小白’商标”这一话题随即引发热议。江小白方面随后发布声明称,除江小白外,无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标,此判决并不影响江小白产品正常销售。江小白副总裁刘鹏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涉及争议的是一个竖排版的商标,仅仅是江小白上百个商标中的一个,并未涉及全部商标。

  江小白陷入商标之争

一纸判决将江小白推至风口浪尖。

3月30日有消息称,江小白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以终审判决方式,驳回商标诉讼请求,这引发了江小白公司将无法拥有“江小白”商标专用权的大讨论。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江津酒厂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选委员会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此次上诉中,江津酒厂认为,江小白公司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诉争商标,要求宣告诉争商标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江津酒厂的部分主张成立,对于商标评选委员会以及江津酒厂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而江小白的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此次判决之前,江津酒厂与江小白之间的诉讼曾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展开。在这次诉讼中,江津酒厂认为,作为多款商标申请人的江小白,原为江津酒厂的经销代理商。并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选委员会在相关商标无效宣告案中已认定,江小白作为江津酒厂的经销商,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恶意明显,已撤销相应的商标。但江小白方面则认为企业自身程序合法,请求驳回江津酒厂的相关诉求。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以江津酒厂的诉讼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进行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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