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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商标侵权案按下暂停键 律师称天价索赔合理

2019-03-07 09:10:1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无论《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最终被判是否有效力,都不对本案构成影响。两份备忘录涉及公章伪造和后期补盖的问题,从内容上来看,也不包含本案所涉商标,而对方解释其仅使用‘露露’文字商标,其他部分为装潢,是非常荒谬的”,承德露露“天价”索赔案法庭上,承德露露代理律师如是说。

时隔一个多月,承德露露诉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及北京荣诚文华超市(以下简称“荣诚文华超市”)商标侵权案再次开庭。庭审中,双方诉讼代理律师关于核心证据荣诚文华超市出库单和公证书、以及涉案商标是否侵权进行了激烈争论,但由于公证书涉及的侵权产品来源渠道需要核实,案件进入现场勘验阶段。

  承德露露称索赔金额合理

在此次庭审中,承德露露代理律师进一步解释了索赔逾9000万元的原因。他表示,汕头露露在举证中已经区分了自销和委托加工的收入,本案中承德露露主张在委托代理加工之外,汕头露露未经授权自销的“露露”杏仁露侵犯了承德露露的商标权,2011年至2017年,此部分总营业额是3.78亿元。通过对汕头露露年报资料,可以计算出公司的平均利润率是17.2%。

“在这种情况下,以汕头露露自销数据乘以利润率,截至2017年汕头露露获利在6500万元以上,加上2018年盈利数据后,本案索赔金额是合理的”,承德露露代理律师说道。

对此,汕头露露代理律师称,承德露露在向承德市政府汇报时曾表明,商标使用许可费只能由其单方面发出,而承德露露一直没有向汕头露露索要商标使用许可费。“这个需要对方先提出,汕头露露才能支付。”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商标侵权是企业使用商标之前,该商标已经被注册,此时构成侵权。索赔金额可以从两个方面计算,一是对方通过侵权获得多少收益,或是对方侵权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是多少,原告可以主张其中一种方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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