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露露商标战硝烟又起。
8月10日,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承德露露已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传票等送达资料,获悉法院已受理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汕头露露近年来首次对承德露露发起反诉。此前,自2015年以来,承德露露曾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多次将汕头露露告上法庭。
双方的商标纠纷可追溯到2001年签署的两份文件。与“王老吉加多宝案”类似,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以及相关方在当年签订了一份协议,不过及至现今,双方却对文件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各执一词。
?汕头露露法律顾问陈默律师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承德露露在2015年起诉汕头露露之后,承德市政府对此案相当重视,当地政府曾于2016年中旬和当年8月,召集双方代表分别在北京和承德专门召开了两次协调会,但最终调解没有结果。
对于汕头露露的起诉,承德露露于8月17日披露公告进行了回应。公告除了对之前指控汕头露露“备忘录的签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也解释称,承德露露之前的撤诉行为“不等于停止依法维权”。这意味着,双方的商标战或将上升到白热化阶段。
对于商标权此前对经营造成的影响以及接下来采取行动等相关问题,时代周报记者向承德露露董秘王新国征询采访意见,王新国回复称,一切以最新公告为准。
意外的反诉
对于之前一直坐在被告席上的汕头露露而言,近日的言辞举动无疑是近年来最激烈的一次。
8月10日,承德露露在公告中称,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汕头露露请求法院判令承德露露继续履行应由其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