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李亚鹏“欠债”4000万 雪山下这本“生意经”明星也念不好?(2)

2018-11-30 09:18:0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李亚鹏被列为“被执行人”之后,曾在微信朋友圈发文自辩,

“商业合同纠纷,尚在高院申诉司法程序之中,何谈‘失信’……唯余乃华山派弟子,必谨遵礼信之道尔。”

这场合同纠纷还要从2012年说起。

当年1月9月,丽江雪山投资与泰和友联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了双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项目(即雪山艺术小镇项目),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对丽江雪山投资进行注资,成为占股10%的股东。

协议约定,若项目发生亏损,则实际发生的亏损全部由丽江雪山投资原股东独立承担,若项目实际利润低于上述协议里提供的相关财务测算,丽江雪山投资也要确保泰和友联能获得不低于1亿元的全部权益。另外,双方还约定三年开发周期届满时,泰和友联要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里所提供的“项目测算财务报告”,对项目的预期收益测算是颇为乐观的。但事实上,泰和友联所要求4000万元固定收益,是雪山艺术小镇难以实现的。

甚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还清楚地显示,“雪山公司并没有营利”。

李亚鹏“欠债”4000万 雪山下这本“生意经”明星也念不好?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蔡雅芸 摄

有知情人对此表示:

“李亚鹏能做这个项目也很不容易,他人很好,很有艺术家情怀。丽江政府也很热情地邀请他来做项目,地价上给的优惠可能让李亚鹏一激动就把这事儿做了。

但做了之后发现房地产领域怎么开发,怎么销售其实他并不熟悉。那会儿也借了钱,融了资,李亚鹏是明星能吸引人来这个项目捧场,但要让人买房就不是那回事儿了。”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