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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亚鹏因4000万元被列为被执行人祸起所投丽江房产项目6年前引资
由于项目进展并不顺利,约定期限满了之后,泰和友联在到期后多次催款,但李亚鹏等一直未给付。于是,泰和友联就将李亚鹏等告上法庭,要求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等。
每经记者 贾丽娟 杜蔚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李亚鹏
现在许多影视明星喜欢转行做商人,但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不好。
10月30日,一向低调、专注于慈善事业的知名演员李亚鹏,却因“欠债四千万”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做演员成功,做慈善也成功,但房地产商人李亚鹏,为何被指“欠下四千万”?
祸起丽江房产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在“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显示栏处的李亚鹏,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份为“1971年”,这与演员李亚鹏公开的出生年份吻合,立案时间是2018年4月9日,执行法院为朝阳法院。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者搜索到两份相关案件终审判决书,是关于李亚鹏与其兄李亚炜均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山投资)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友联)产生的合同纠纷,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李亚鹏确为雪山投资的投资人。
在一审判决中,泰和友联要求李亚鹏、李亚炜、中书公司连带向泰和友联支付欠款4000万元和利息、保全险保费、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2017年1月,李亚鹏对该案的管辖异议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