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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冒用客户信息办理居住证 中介方赔10万(2)

2018-11-21 18:00:08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赵先生认为,涉事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机构,疏于对员工的管理,使其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侵犯自己的民事权益,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恶劣,故将该房产中介、宋某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中介公司称员工已被辞退

针对赵先生的说法,中介公司称,该公司收取赵先生资料的做法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具有合理依据。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中,有关于客户信息保护的条款,目前侵权员工已经被予以辞退。

该公司表示,同意向赵先生书面赔礼道歉,但不同意其提出的在公司官网和主流网站上刊登书面道歉长达30天的方式。公司认为,赵先生并未实际发生经济损失,且其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拒绝进行赔偿,但同意在合理范围内补偿赵先生。对于删除信息,房产中介表示,解除委托关系后就可以删除。

而宋某华则表示,自己只是“无意之中擅自使用”了赵先生的身份信息,并伪造租赁合同办理了北京市居住证,但是“该行为并无恶意”,没有给赵先生造成实际损失和负面影响,且已经通过短信道过歉并及时注销了居住证,故不同意书面道歉。对于赵先生提出的经济损失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也表示拒绝。

杨某称,自己虽然知道不对,但因为平日和宋某华关系比较好,还是把手机里保存的客户资料给了宋某华。对于赵先生的诉讼请求,他表示同意口头道歉,但不愿意进行赔偿。

法院:个人信息有财产价值

昨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公司员工陈述说,房产成交后,公司要求将卷宗快递到公司卷库,对于没有成交的卷宗,则由门店助理锁在柜子里,卷宗店内员工均可查阅,且查阅卷宗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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