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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144亿元收购被否 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联手铩羽(2)

2018-10-26 13:17:1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交易双方经协商同意,本次重组的交易对价确定为147.56亿元,由中粮地产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的全部交易对价。交易双方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中粮地产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89元/股。

鉴于中粮地产已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发行价格由6.89元/股调整为6.84元/股,同时,大悦城地产于2018年7月9日实施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交易作价由147.56亿元相应调整为144.47亿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由21.42亿股调整为 21.12亿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其中,中粮·置地广场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9.16亿元、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15.10亿元。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明毅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控制的企业,因此,明毅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为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

中金公司在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过程合规,本次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证券在专项核查意见中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粮地产对公司治理的安排可以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发挥作为大悦城地产控股股东的作用,推动大悦城地产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继续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证监会及其注册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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