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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这份推动国企减负债、降杠杆的纲领性文件有哪些亮点?出台了什么实招硬招?业内专家进行了解读。
远近兼顾确定国企降低负债率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
“有效的资产负债约束需要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李世刚认为,指导意见为国企减负债、降杠杆工作描绘了清晰的时间表和任务书。
他表示,目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仍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差异,2020年末国企总资产负债率降低2个百分点后,将使得大部分国企资产负债率接近行业平均值。
除了针对现阶段国企去杠杆问题提出具体目标约束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长期性目标,要求在2020年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博士梁志兵认为,这种设计远近兼顾,不仅可实现短期内国企降杠杆取得实效,也确保了长期内国企杠杆率不会降后复升。
划定“两条线”列出“两名单”
指导意见提出,国企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类型国企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预警线,加10个百分点为重点监管线。
指导意见指出,资产负债率超过上述“两条线”的国企,国资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企业所在行业、发展阶段、债务类型与期限结构以及流动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等一系列指标,评估其风险大小程度并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