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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涉黑公司冠丰华一主要成员获刑6年 被判犯四宗罪

2018-09-12 09:29:0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暴力威胁执法 致使强制拆除工作被迫中止

1993年,罪犯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等开始占据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辅路,搭建违法建筑用于非法商用租赁,最后形成东起东门中路西到鑫辉大厦,占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共约450间商铺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罪犯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先以广苍公司后以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名义,组织被告人李建军和罪犯张伟健等负责该市场出租、管理,每月收取租金、管理费等非法收入280余万元,至1999年12月被迫拆除前共获得非法收入约1.5亿元。

1998年9月,市国土局罗湖分局对冠丰华在梅园路搭建的违法建筑下拆除处罚通知,限期自行拆除,但冠丰华置之不理。9月中旬,罗湖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公安、城管、国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前去拆除该违建。当天,陈毅锋组织了被告人李建军和罪犯廖圣伟等冠丰华骨干,在廖圣伟现场指挥下带领一百多名冠丰华保安持器械,并且出钱临时招募大批外部人员共计二三百人,以暴力威胁联合执法组,致使强制拆除工作被迫中止。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1998年9月,深圳市政府决定加快东门改造,由市国土规划部门向冠丰华发出拆迁通知,让其于1998年11月1日前自行拆除深南辅路上的违法建筑群(即原东门小商品市场)。

1998年10月7日,按照陈毅锋安排,该组织数名成员带领被告人李建军和罪犯李献格等200多名冠丰华人员着便服聚集于罗湖区政府,推坏区政府大门后冲入区政府大院,堵塞交通、推搡安保人员、制造混乱致使罗湖区政府无法正常工作,在迫使区政府同意延期3个月拆除小商品市场后,才将冠丰华人员撤离。

  聚众斗殴致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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