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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年来湖南省属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的成就有哪些?
丛培模:国有企业是社会责任的主要履行者,在创造税收、吸纳就业、节能减排、抗击自然灾害、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初步测算,近五年来,省属监管企业累计上缴税收575.42亿元,职工人数达到23.81万人,人均工资8.97万元。在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国有企业总是冲在最前线,比如华菱集团、建工集团、华天集团、交水建集团、新天地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全力投入抗洪抢险,组织力量,捐钱捐物,树立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在脱贫攻坚方面,2015-2017年共有19户省属国有企业承担了驻村帮扶任务,发挥企业自身优势,重点抓好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基层党建等工作,比如,湘投集团、华菱集团、华天集团等在产业扶贫,建工集团、交水建集团、黄金集团等在就业扶贫上各有特色。特别是建工集团,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零利润”承担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全集团共有20余家分子公司、数万名建设人员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建设,2017年完成42个县174个安置点建设任务,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污染防治方面,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和环洞庭湖污染防治工作。比如,多家企业,参与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以及洞庭湖砂石整治,开展固体废物处置,以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等。部分省属国有企业自身还有节能减排的任务,比如华菱集团等,我们指导督促企业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主动节能减排,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彰显国企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