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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如何走向失控:游走法律边缘 和政府不断博弈

2018-08-30 09:46:55    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而在8月25日滴滴的道歉声明中,也公布了关于顺风车的一组数据,在顺风车上线的三年多时间里,滴滴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这意味着,三年多来,滴滴的顺风车平均一天约90万单,如此巨大的体量,对于一家成立仅6年的企业来说,实在是太过庞大。

过去滴滴出行作为网络约车平台,为司机和乘客提供交易配对服务及其他相关信息服务,滴滴出行从每单交易收取20%服务费。2016年8月,滴滴出行在收购优步中国后,在中国网络约车市场获得了绝对市场优势地位,特别是在定价上具有绝对的话语权。

据媒体报道,滴滴在收购优步后对计价方法进行了调整,从过去的抽取服务费模式,改为司机和乘客分开计价模式,不再收取20%的服务费,而是获得司机端和乘客端的价差收益。

这就意味着,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滴滴出行先与乘客达成既定价格的服务协议,然后再低价购买司机的服务,滴滴出行从原来分享经济平台角色转变为出行服务的转包商。

此后,滴滴平台又进行了数次司机受益分成调整,目前滴滴车主平台上的分成比例为:每单收入=业务费用×100%-0.5元+订单奖励×100%+附加费用×100%+其他费用×100%,但很多司机表示实际拿到手的并没有这么多,根本看不懂究竟是如何分成的。

据一位滴滴前员工透露,在他离职前,快车专车的定价是参照出租车一半左右的价格制定一个浮动价格。然而,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并不拥有定价权。

实际上,出行服务市场作为具有一定公共服务特性的服务行业,其价格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比如出租车调整价格一般会召开听证会,而滴滴出行的定价依据既不算政府指导价也不算市场调节价,“垄断”特质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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