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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嘉:对哄抬住房租金的监管必须严于控房价

2018-08-21 09:28:4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市场秩序改善还是租赁体验提升,这些“美好租房”的需求升级都不应该建立在租金非理性上涨的基础上,而是必须要考虑绝大多数租客的支付能力。

实际上,如果不得不在“高租金、体验好”、“低租金、体验差”两者中作选择,估计多数租客还只能选后者,毕竟其他开支(小孩教育、父母养老等)也很大。

也正是因为如此,近日针对长租公寓“抢房源”报道,监管机构开始约谈主要企业,明确不得利用融资资金恶性抢房源,不得以高于市场租金或哄抬租金抢房源,不得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抢占房源。

买房不易区分自住还是投资,但租房一定是自住需求。作为公共产品,各级政府要增加公租房供给规模,保护好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对于市场化的租金,需要加强一以贯之的监管,让其处在租客可承受的范围。

(作者为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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