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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违规”的合同是否违背合法原则呢?
合同法中的合法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当事人订约和履约必须合法;二是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能成立”。
在开发商“举报自己”案例中,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是完全依法签订的经济合同,本身合同没有违法性,应该保护依法的购房者一方。同时,按照我国合同法、民法、消费者保护法等立法精神来看,一般来说要倾向性保护处于弱势的当事一方。
因此对于这一案例,法律应该支持合同真实有效,至于有违规的瑕疵,应该依据合同法基本原则中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判定开发商承担不利责任,而维护并没有违法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维护公共利益所在。有关部门应该责令开发商尽早补办相关证件,使得协议合法化,对由此所造成的延期交房等消费者利益损失,应予以赔偿。
(作者盘和林 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