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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多地宣布限售政策以及收紧企业购房后,深圳也于7月底跟进了同样的政策。
7月31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根据通知显示,政策主要涉及4个方面,一是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二是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三是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四是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其中,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据悉,虽然四大国有银行以及招行、中信等银行在深圳房贷市场的首套房利率已全部上浮15%,二套房上浮20%,但在6月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深圳新建住宅与二手房住宅均环比上涨0.3%。
“深圳本次全面升级调控,4个主要政策全部针对投机性需求,就是为了控制房价的继续上涨,打击投资客对市场的预期。”有业内人士指出。
而此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 、西安等多个城市已经相继出台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出售商品房的政策,来抑制个人以企业名义购房的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