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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巨资建设却遭闲置 船舶岸电为何“晒太阳”?

2018-07-16 15:50:3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孙金余告诉记者,这是由于上海洋山港实际属于浙江地域,为了支援当地建设,这里的电价高达每千瓦时1.5元以上,比上海外高桥港8毛多的电价贵了近一倍。而按规定港口只能向靠港船舶收取每千瓦时1.06元电价。因此,“港口每供一度电要亏四毛五分钱。”

实际上,自去年12月份洋山港四期码头岸电设施完成安装、调试半年多来,除了一些完成受电设施改造的船舶为测试而使用外,并没有多少靠港船舶愿意使用岸电。“价格是一方面,船长还要综合考虑船期、安全等因素。使用岸电操作麻烦、耗时长,船长担心技术不稳定会烧毁船舶,也是船舶不愿意使用岸电的重要因素。”孙金余说。

洋山港四期码头岸电光建不用的尴尬处境,仅仅是一个缩影。毛宁说,上海市岸电使用按照一般商业用电收取电费,且每月须按电力接入容量支付基本电费。也就是说,岸电不仅要按实际使用量收取“流量费”;而且不管用不用、用多少,还要收取一笔可观的“月租费”。

“以邮轮港为例,2016年岸电实际用电量471520千瓦时,产生电度电费35.294万元、基本电费291.334万元,实际用电成本高达6.9元/千瓦时。”毛宁说,如此高昂的电费阻碍了岸电的推广。

为了解决岸电推广过程中存在的机制体制问题,去年9月份,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电网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加强部门合作,解决不能售电、使用价格偏高等一系列问题。

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杨立新说,目前岸电的补贴机制比较零散,偏重于建设,对运营的补贴还不够明确和细化。要探索成本分担机制,形成合作共赢的方式。

好消息是,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份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这意味着高昂的“月租费”有望取消。“免收容量电费,是重大利好。”毛宁说。

“下一步,我们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使用岸电,要求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同时,通过优先靠泊、优先进港等措施鼓励使用岸电。”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科技信息处副处长王大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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