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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宣布暂停企业购房:购新房后再行甩卖利润空间大

2018-06-27 09:33:2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以企业名义买房的情况,不仅存在于西安、长沙、杭州,部分地方此前也出台过一些针对性措施。以北京为例,2017年3月,北京住建委等部门就联合出台政策,要求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此次,三城直接“暂停”企业购房资格,显现出了更大的政策调控力度和更强的打击炒房决心。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西安、长沙、杭州都是已出台限购限售政策的城市,并且其新房和二手房价格存在“剪刀差”。数据显示,西安5月新房均价比二手房低1995元/平方米,而长沙则低了1304元/平方米,企业购新房后再行甩卖,存在较大利润空间。

税费虽多但存规避渠道

相比自然人,企业买卖房屋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政策限制,但也需要缴纳更多税费。昨日(6月26日),记者咨询西安及长沙两地的地税部门后了解到,在持有乃至交易环节,企业需支付的税金和税种都较自然人多一些。

据了解,西安和长沙针对个人买房都会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则没有。其中,西安、长沙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下契税为1%,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1.5%;如果是第二套改善住房,90平方米以下契税为1%,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2%。针对企业购房,西安征收购房金额3%的契税,长沙契税比例为购房金额的4%。

在持有环节,企业每年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以长沙为例,企业每年需缴纳房产税的金额为:房屋余值*1.2%*80%。以一套1.5万元/平方米,面积为100平方米且房屋余值仍为150万元的房屋计算,企业每年需支付房产税144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按照房产实际占有面积征收,具体征收标准各地存在一定差异。在交易环节,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都是企业交易时需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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