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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时间表敲定:2025年底前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2)

2019-04-30 09:38: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意见》指出,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新改扩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支持鼓励钢铁冶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资源保障条件好的地区转移。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通过工艺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设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重点区域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制定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个别指标略有放宽

对于钢铁企业而言,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来自改造成本的投入以及运营成本的增加。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高一平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现超低排放后,企业的成本肯定会出现明显增加:一部分是一次性投入,中天钢铁做的55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投资1.5亿元;另一部分是常态化投入,每吨烧结矿的成本要增加17~18元。

这样一笔钱对于钢铁企业,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小的钢铁企业而言,可能会有一定压力。此外,在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称,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同等规模钢铁企业治理,有的花几亿元,有的仅几千万元,治污工程的基础硬件配置达不到要求,肯定会出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就发布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目标要求是: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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