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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名收寄制度保障寄递渠道安全(4)

2019-04-16 09:54: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随着个人使用邮政、快递服务的日趋频繁,通过寄递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新修订的《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泄露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用户个人信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对违规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罚,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落实寄递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法律规定的各项寄递安全措施能否真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关键还是要确保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条例》对此作了约束性规定,将推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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