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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国内外瞩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于3月8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草案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代表委员和业内权威专家纷纷指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将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凸显对外资权益的保护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推动高水平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可以预期,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对外商投资将释放重大利好,会将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也将有力推动我国以更高水平开放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负面清单将以法律形式固定化
“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表明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说。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定了“外资三法”,对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作用。几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外资三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了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新的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从主要内容来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一新型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草案的核心条款之一。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说,原来我们对外资的管理是“逐案审批”,党的十八大之后进行了改革,现在将改革成果体现在外商投资法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具体的做法就是对外资准入项目分类,负面清单内的需要进行审批,负面清单之外的,享受和国内企业同样的待遇,只需要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到地方的分支机构注册。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农作物种业领域大幅放宽了限制。11月21日,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就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农作物种业的有关措施,向记者作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