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地方资管公司统一监管文件将出台(2)

2019-02-28 09:18:1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与此同时,《通知》还称,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规则,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地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监管,包括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

兴业研究发布报告称,《通知》明确地方资管公司的机构性质为地方金融机构,但其或不同于传统持牌金融机构,恐仍为“非持牌金融机构”。此外,《通知》明确银保监会负责其监管规则制定,地方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报告称,作为非持牌金融机构,地方资管公司的资本监管规则或将与四大资管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有所差异。

明确经营范围 拓宽融资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地方资管公司的经营范围也首次予以明确,《通知》明确,地方资管公司可以从事业务包括“收购、管理、经营和处置本地区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以及“收购、管理、经营和处置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地方资管公司不得跨区域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不过,《通知》也提出,开展债转股业务涉及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不受区域限制,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的总行处置不良资产不受区域限制。“这显示国家对债转股业务、纾解企业困境等领域的支持态度。”上述地方资管公司人士表示。

融资渠道不畅一直是掣肘地方资管公司发展的一大因素,与四大资管公司相比,地方资管公司的融资成本要相对更高一些,此次《通知》明确了对地方资管公司开展多元化融资的鼓励支持态度。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