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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消费者对于消费贷也有其他想法。做服装生意的王捷(化名),曾经从媒体上了解到消费贷款。当时,王捷想在外地买套房子用于投资,但那时她的钱都投入了服装生意,于是她向银行申请了消费贷款20万元。
“大概半年之后,我收到银行的短信,说银行监测到我的贷款流向不正常,让我提前还款。但当时我没有钱还,只能向亲戚借钱还款。”王捷说。
王捷告诉记者,目前,有些人因为使用消费贷款购买住房而被银行要求提前还款,但买房后,手头资金紧缺,又面临房屋限购政策和住房贷款紧缩的问题。如果限期内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则会面临房子被拍卖的后果。部分人可能通过拆借高利贷来填补欠款,所以这里面存在巨大的隐患。
刘少军认为,银行应该关注、监督贷款资金去向,这也是遏制房地产市场过快增长的必然要求。对于消费贷,银行应该采取委托支付的方式,即要消费什么,银行就把钱转到消费的场所,比如需要买车,就可以将钱直接打到4S店。消费贷的本来含义,就是针对具体的消费来发放贷款,直接转账到消费场所,做到这一步并不难。而且消费贷款主要针对的是大额消费而不是日常消费,银行去监督这个过程相对比较简单,比如要求消费场所提供消费发票等。此外,执行相关规定不够严格而被惩罚是合理的,罚款也具有警示意味。
“当然,如果借款人通过一些特殊方式挪用资金,对于银行监督而言,也有难度。比如贷款到账户以后,借款人又通过各种方式转到其他账户,几个银行来回一转,监管难度就大大提升了。加之单笔贷款金额并不高,可能也就几十万元左右,银行去监督的确会耗费不少人力物力。”刘少军说。
王鉴非认为,目前除了首付贷、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外,银行还存在企业经营贷款、理财产品变相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形。监控贷款资金去向,是银行的重要责任。而目前一些银行基于成本考虑,对贷款资金去向只做形式审查,主要是对资信、银行流水、发票等进行审查,没有对贷款资金是否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做实质审查,即跟踪查明贷款资金的真实去向。银行应当担负起对信贷资金去向实质审查的责任。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监罚决字〔2018〕9号)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松阳支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