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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破信贷资金监管困局
多家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遭罚专家支招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一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银行罚单,这些银行包括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村镇银行,涉及浙江丽水,安徽合肥、滁州、马鞍山等地,被罚金额从20万元到35万元不等。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乱象曾是原银监会部署的2018年22条重点整治领域。银保监会也曾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
然而,尽管监管明令禁止,但近年来,有部分银行明知故犯,其背后原因何在?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明令禁止仍违规
实际用途难把控
早在去年年初,当时的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同时印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共8个方面22条,其中提到,“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开出了418张银行类罚单,罚没约13139万元,问责265人。其中,五大行收到罚单46张,股份制银行收到14张罚单。从受处罚领域来看,房地产类贷款成此次监管重点,多家银行因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而受到处罚。
同年8月29日,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监罚决字〔2018〕9号)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松阳支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