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专家称电子商务法是一部促进法 对微商痛下杀手系误读(3)

2019-01-08 09:37:42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微商市场将迎来大浪淘沙

“几年前,湖北武汉某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卖商品,感觉性价比很高,就付款购买,但付款后却发现被对方拉黑。由于难以确定侵权者,导致维权无法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实际维权成本,消费者选择放弃了维权,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张韬给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

张韬指出,一些微商利用社交媒体或者互联网新技术,从事传销、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并不少见。电子商务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作为规范对象的微商,自然要被纳入监管范围。

电子商务法尽管未对微商作出特别专门的指向性规定,但其中明确的平台经营者相关责任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等规定,微商都应当遵守。

在张韬看来,这些规定,对于微商的全面合法合规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良莠不齐的微商市场,将迎来大浪淘沙的过程。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一定会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合法依规经营。对于原本没有完全规范化经营的微商来说,短期内合法、合规经营成本会上升,可能对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改变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微商也是能够从中受益的。”张韬说。

急需制定相关配套法规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对于微商的监管,确实存在一定盲区。

如微商发布信息一般是通过“文字+图片”的方式进行销售,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软件进行文字筛选和过滤,但如果微商只是发布图片,软件识别的难度会大大增加,这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专家认为,随着监管技术的提升和监管体系的健全,这些问题会有解决的办法。当务之急在于制定配套的法规和部门规章,为监管提供可操作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对于究竟什么算是“零星小额”,目前还没有细则,希望出台法规予以明确。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