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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微商都处于监管和执法的盲区。电子商务法生效之前,由于缺乏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导致税务监管出现盲区,一些微商因为没有进行市场登记从而逃避纳税。正因如此,部分微商开始改变销售方式,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微商,想以此来逃避缴纳税款。
做微商的李菲,似乎不太欢迎2019年的到来。
在跨年夜,她发了一条带有警告意味的朋友圈:“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电商法,请各位新老客人发微信咨询的时候不要涉及敏感字眼,如银行、转账、买卖、支付宝、支付、各品牌的logo等,如被封号是永久性的。最近一周,尽量不要微信转账,尽量用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请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
在发完这条朋友圈之后,李菲画风突变,原本图文并茂、有价格、有商品描述的销售内容,不再显示价格、折扣等字眼。
对此,多位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调研工作的专家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李菲的担忧没有必要。
电子商务法律网CEO阿拉木斯指出,电子商务法总体是一部发展法、促进法,如果被理解为借此针对广大草根创业的网商、微商和代购,被理解为对他们痛下杀手、斩草除根、秋后算账,“那这种理解完全是大错特错”。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认为,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等社交电商纳入调整范围,也是对其的一种肯定。但同时,微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的交易行为,主动自觉守法合规。
“目前来看,电子商务法对于微商的影响已经显现。可以预料,一些没有完全规范化经营的微商,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有合法合规成本的上升,但这只是微商行业的阵痛期。从长远来看,微商行业的市场秩序会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而变得规范。”张韬说。
有些微商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出现消费纠纷后,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困难;有些电商经营者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严重误导消费者;有些平台出现“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澳门的电子商务起步虽晚却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8月,澳门已有69家企业从事跨境电商,备案产品2000项,涉及手信、化妆品、保健品、葡萄酒、沙丁鱼、橄榄油等特色商品,累计销往内地货值约6000万澳门元
记者从第三届天津市跨境电商创新发展论坛上了解到,今年1至11月,天津市跨境电商共计进口1768.48万单,同比增长359.3%,进口销售额25.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9.8%。
(原标题:首部《电子商务法》今日正式实施 代购最高罚款200万) 南方日报讯(记者/欧志葵)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蓝鲸TMT频道12月21日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12月20日消息,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