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广州:去年3月30日前成交土地的商住房,可以向个人出售(2)

2018-12-20 09:27:5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一年半前,也就是2017年3月30日,广州在下发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其中包含“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

通知称,(一)商服类(商业和办公,下同)房地产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不符合该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将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