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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紧锣密鼓推进启动摸底首套房贷利息情况

2018-12-12 09:36:3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明年1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将正式开启新税制时代,包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综合部分所得都将落地,新减税红利释放在即。《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距离我国新个税法实施还有不到20天时间,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全速冲刺,以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及时释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加紧完善专项扣除的实施细则和相关征管配套准备,央行等也已启动对全国个人首套房贷利息情况的摸底。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明年起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随着专项扣除实施之日的临近,相关数据正在做汇集准备。《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目前部分国有银行已经在配合财政部和央行进行首套房利息的数据摸底统计。不过,目前对于“首套房”如何认定和统计,相关部门并未给出明确的标准。一位国有大行人士对记者说,目前其上报的数据既包括“首套房、首次贷款”的房贷利息数据,又包括“不是首套房、但是首次贷款”的房贷利息数据,上报时会标明统计口径。据了解,关于首套房的定义,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另外,不同银行对于首套房的认定也存在一定差别。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大行房贷规模在整体商业银行房贷规模比重大约在四分之三左右,对大行的数据进行摸底有助于财税部门做到“心中有数”,了解大概的抵扣规模,有助于个税改革实施的加快推进。他也建议,未来希望财税部门能和银行部门的数据系统进行更好的对接,减少个人提交材料的数量和频率,使个人个税抵扣更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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