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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2)

2018-11-27 09:28:23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四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每个自贸试验区根据自身战略积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如上海通过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天津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建设;广东率先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体制机制障碍,为大湾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建通过创新两岸产业合作机制和通关合作模式等,打造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平台。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未来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深化改革开放方面加大探索:

——加大制度创新系统集成。为解决制度创新碎片化问题,自贸试验区在制度设计上应注重系统集成,协同推进不同改革领域的各项制度创新。探索打通自贸试验区与各部委、自贸试验区各部门与当地政府上级部门、自贸试验区内部各职能部门以及自贸试验区之间的阻塞环节,进一步提升制度创新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探索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结合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探索实施更短的负面清单。同时,探索将中央部委权力清单中有关权力最大限度地下放至自贸试验区,大幅精简部委审批权,破除现有开放中大量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真正让外资企业“准入”和“准营”。

——进一步创新贸易监管制度。进一步探索创新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制度,不断优化监管措施,加快有效监管协作,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贸易功能和新型贸易加快发展。

——针对国际敏感议题先行探索。围绕国际上非常关注的政府采购、竞争中立、环境标准、劳工标准、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等敏感议题,在自贸试验区先行探索,为我国对外谈判做好制度准备。

(作者:聂平香,为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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