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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2018-11-27 09:28:23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财经论语】

自2013年我国在上海设立第一个自贸试验区,目前数量已拓展到12个,形成“1+3+7+1”格局,覆盖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陆区域。五年来,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已形成超过150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并分四批向全国推广复制,为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及服务国家战略作出了重大贡献。

自贸试验区通过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创新。

自贸试验区作为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的高地,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服务国家战略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带动我国政府管理理念和职能的转变。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我国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理念由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政府职能重心也由投资建设型转向服务监管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推动全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重大变革。外商投资管理变革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成功的基础上,推向了全国。2016年10月起,全国范围内对外商投资的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2018年6月,全国版负面清单出台,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实现重大变革和突破。

三是带动全国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我国通过负面清单形式率先在自贸试验区探索主动扩大和深化开放,尤其是服务领域,如金融、电信、法律、会计、律师、医疗、航运、旅游等。同时,积极将自贸试验区开放措施向全国其他地方延伸,包括在北京综合试点服务业扩大开放点。随着全国版负面清单的出台,自贸试验区扩大和深化开放措施基本向全国铺开,带动全国对外开放水平大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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