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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月地方债发行超4万亿元 补短板作用显现(4)

2018-11-12 09:37: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限额管理是地方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地方债发行提速,是否会超过限额?对此,财政部近日表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展顺利,发行规模严格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

对于违法违规举债,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财政部多次通报了有关部门以及各地问责处理违法违规举债问题的情况,被问责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官员、融资平台负责人、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处罚更加细致、全面。”郑春荣表示。

审计署在9月底发布的第二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也显示,部分地区违规举债或虚增财力等,有6个省的9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6个省的11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48.3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加强债务管理,国家坚持隐性、显性债务双管齐下。汪苑晖认为,在遏制隐性债务方面,对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的“负面清单”进一步细化明晰。

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从企业债券申报角度对平台企业举债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严禁将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将申报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纯公益性项目不得作为募投项目申报企业债券等。

“在显性债务方面,财政部在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一方面要求地方不得超越财力实际将上级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过多留用本级或下达下级,另一方面加大对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防范力度,首次提出针对高风险地区的投融资约束性措施。”汪苑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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