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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个体代购商家偷逃税伎俩:惯用“人肉”方式(3)

2018-10-16 09:16:3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第三种是代购商户直接从分销商采购商品。代购主体在境内,销售渠道涵盖社交平台和淘宝等电商平台,货源则是境内外的分销商。当产品在境外分销商采购,就需要把产品从海外先邮寄到境内然后再销售,这里采取行邮税的方式征税。当产品在境内分销商采购时,代购商户并不需直接承担进口税项。当然,从境内分销商采购商品时,其产品真伪性查核就更为困难。

一位进口电商从业者认为,代购行业在税务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代购利用了行邮税查验率的漏洞将个人自用商品先进口到境内,再销售给消费者。

“如果这种依靠查验率漏洞进口的产品量特别大,这无疑是将个人自用渠道当作商用。当代购者依法登记后,这种行为就会暴露在大家眼底。执法人员有权让代购者依法缴税。”上述从业者说。

惯用“人肉”方式逃税

通过介绍,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在台湾金门开出租车的祁小姐,她告诉记者:“金门这边因为方便,还有小三通来回金厦也方便的原因,很多住在厦门、漳州、泉州的居民会经常跑过来,他们早上过来买东西晚上就可以回去,或者住一个晚上再回去。周末和大陆的法定假日时,人数尤其多。一夜之间甚至多了好多日本药妆店”。

“我之前载过两个客人,都是女生,她们扛了四五个箱子,每个都好重好满,我问她们里面装了什么,她们说都是买了拿回去卖的,比如面膜、沐浴露甚至食品等。像‘黄金芝士牛角’,我们卖30元台币(人民币大约6元)一个,回去转手就是30元人民币一个。”祁小姐对记者说。

对于利润来源,曾经在台湾读书的北京学生林彤(化名)告诉记者,“利润来源就是多买折扣的东西,比如屈臣氏、康是美会经常打折,尤其面膜经常买一送一或者第二件半价,有些护肤品甚至第二件两折。固定时间刷信用卡也会再打折,有的时候买完东西还会返优惠券,百货公司也会有很多周年庆的打折、满减活动。我们按照台湾货架上的价格原价卖偶尔加价卖,这些折扣算下来是一笔很客观的数目,我们就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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