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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确保落实新税法的各项资源配置及时到位,各项配套措施有效落地,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让个税改革红利及时惠及每一名纳税人。
此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面广、关注度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优化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费服务资源配置,从缴费人需求出发,统一服务标准,整合税费缴纳流程,简并缴费资料报送,降低缴费成本,确保划转工作平稳有序。
王陆进强调,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已负责征收社保费的税务机关,务必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务必做到不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务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建议。
打造税收领域“放管服”升级版
当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与之相伴税收领域也在打造“放管服”改革的升级版。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执行好税务总局新推出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条措施”,全力打造税收领域“放管服”升级版。
此外,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要求,着力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等,最大程度方便市场主体。
王陆进表示,税务总局近期将围绕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征管、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深查透、即查即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规严肃问责,切实做到真督真查、真究真问、真促真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在税务系统全面落实落地。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30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日前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贯穿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
原标题: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戒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韩秉志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近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