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题:为市场添活力 为群众增便利——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新华社记者韩洁、郁琼源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唯有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才能更好地稳预期、增信心。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简政减税降负工作,今年以来部署出台一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介绍,此次下发《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简政减税降负的系列部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进一步深入细致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时提醒和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有序推进社保费划转 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
新修订的个税法实施在即,《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30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日前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贯穿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
原标题: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戒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韩秉志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近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