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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小产权房难以禁绝背后的纠缠和博弈(4)

2018-09-20 09:40:3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结果就是,农民发现,本来属于自己的土地是那么值钱的,自己所得却相比非常少,这太不公平啦!与其被征收,让开发商赚大钱,为什么同样是一块地,同样是建房子,我不自己发家致富呢?

与此同时,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亿元,占财政收入的约30%,同比增长40.7%,再次刷新历史记录。在2013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甚至接近60%。小产权房大量开发无疑会影响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在售商品房利润,相应也会影响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金和税费上的收入。

于是,在征地、拆迁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剧烈。

不能满足的需求,难道不是好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一条内容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曾经引发热议。一些人认为,“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为小产权房合法化找到了依据;另一些人则关注到相反重点,认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是加在合法化上的紧箍咒。

无论从历史的纵轴还是从现实的平面来看,小产权房其实都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隐含着的是中央、地方和基层政府关系问题。

但无论哪一级政府,都应该看到,他们面临的,是同一个市场,同一段供需关系。

珠三角地区大量的“历史违建”与其经济发展历史非常一致。改革开放后,珠江三角洲地区有大量外国投资、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带来对厂房和住房的巨量需求。很多村集体都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厂房和住房满足需求。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带来需求的增长,这是必然趋势。全国也是一样。城镇化进程开启后,深圳甚至已经没有“农村”,而不需要再区分身份的“居民”进入了各个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也促进了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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