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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小产权房难以禁绝背后的纠缠和博弈

2018-09-20 09:40:3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其中有关“符合特定条件的历史违建,可以直接申请为商品性质房地产”等,引起了坊间极大的兴趣。大家纷纷猜想、揣测甚至有些人误以为,是不是小产权房问题要得到解决了?

从本《处理办法》看,提出的是一整套程序和标准,主要针对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而且也不是全部“转正”,根据不同情况,会分别进行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

而我们通常说的“小产权房”,一般是在讨论住宅类。的确,“小产权房”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可算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叫法。一般来说,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不特定人员进行销售的房屋。

但是,以深圳为例,其在2004年已经实现了全部集体土地国有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深圳是中国首个没有“农村”的城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深圳岂非不存在“小产权房”?

不过,所谓“小产权房”的困境正在于,这些房屋的土地没有经过国家的规划,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等费用,所以无法获得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所谓“小产权房”可能涵盖着合法商品房以外的各种房屋,可能是有合法报建手续的农民房、集资房、福利房、军产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也有无合法报建手续的违法建筑。

这种房产,深圳有,其他地方都有。

一块“心病”

“小产权”一直是一块社会“心病”。

2017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专门指出“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十几年来,人们一直在猜测小产权房是否能够得到确权,而中央到地方政府一再声明小产权的不合法性并提醒风险。双方似乎都有一种不屈不挠的“韧劲儿”,均咬定自己的主张不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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