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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记者谢江珊发自上海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草案”)二审在即。
8月27–31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审议个税草案等。6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个税草案,月底公布个税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最终有6万多人提出13万多条意见。
在充分听取民意之后,个税起征点、税率、专项附加扣除等将有哪些调整?答案有望将在8月31日揭晓。而据财政部8月13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作为国内第三大税种,1–7月累计个人所得税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超过2015年全年个税收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翟继光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解释,个税增速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今年的工资收入增速高于去年同期;二是税务征管水平提高,特别是将个税纳入“金税三期工程”,监管技术、手段、覆盖面再度提升,个税偷逃漏税行为得到抑制;三是个税有11个征税对象,个人财产租赁、转让等产生的税收也是个税猛涨的原因之一。
个税4年翻番是好事
时代周报:2017年,个税同比增18.6%,财政部相关人士曾表示“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长、财产转让所得增加等影响”。今年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北京市工资年均增长在10%左右,而个税收入增幅高达20.6%。如何理解这一现象?
翟继光:在个人所得税的11个征税对象里,工资薪金占了较大部分,所以工资薪金的增长会带动个税增长。需要注意的是,个税的适用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工资增速可能只有10%,但个税增速会达到15%。因为工资越高,适用的税率也会越高。一般情况下,即使不考虑其他因素,工资薪金税的增幅也要高于工资本身的增幅。
时代周报:自2014年至今,全国个税年均增速18%左右。你如何看待个税4年翻番的速度?
翟继光: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现象。从全球来看,西方国家的个税在该国全部税收收入里占比较高,不少国家占50%左右,即使是占比较低的也至少达到30%,美国甚至达到60%以上,但中国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还不到10%。
个税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人们的收入分配差距。如果个税数额在全部税收里占比较低,其功能就难以发挥,所以学界一直呼吁提高个税在全部税收里的占比,但这一提法被很多人误解,他们表示老百姓本身收入压力大,怎么还要提高个税?实际上,将个税收入提高是从比重角度而言,即在所有的税种里把个税的比重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意味着要进一步提高个税的法定税负。逐步提高个税的收入规模及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前提是降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税收负担,减轻支出压力。与此同时,提高老百姓的收入,个税收入自然就提升了。
所以从这四年个税增速的角度来讲,方向是对的,未来个税还要不断增加,增速超过其他税。但目前看到的现状是,个税的增度快,但其他税的增速也没有降低太多,所以老百姓看到数据,相对不是特别满意。
时代周报:1–7月快速上涨的不仅是个税,各大税种均在上涨。通过扩大税基使得即使税率降低,税收收入仍然可以增加。这种减税同时增加税收收入的效果,被形象称为税收的“薄利多销”。这种情况如何理解?
翟继光:这实际上是正常现象,我们不要简单地去看税收收入的增长,因为国家征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税定得很高,但大部分税都收不上来,偷逃避税现象严重;另一种是把税定得很低,减税之后,大家积极主动地缴纳,税收收入反而更高。
这些年,我国积极落实降税政策,税率确实降低了,但税反而收得多了,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交易活跃,我国的税收来源主要跟交易有关,目前以消费税、增值税等流转税为主体,交易越活跃税就越高;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