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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记者谢江珊发自上海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草案”)二审在即。
8月27–31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审议个税草案等。6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个税草案,月底公布个税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最终有6万多人提出13万多条意见。
在充分听取民意之后,个税起征点、税率、专项附加扣除等将有哪些调整?答案有望将在8月31日揭晓。而据财政部8月13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作为国内第三大税种,1–7月累计个人所得税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超过2015年全年个税收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翟继光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解释,个税增速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今年的工资收入增速高于去年同期;二是税务征管水平提高,特别是将个税纳入“金税三期工程”,监管技术、手段、覆盖面再度提升,个税偷逃漏税行为得到抑制;三是个税有11个征税对象,个人财产租赁、转让等产生的税收也是个税猛涨的原因之一。
个税4年翻番是好事
时代周报:2017年,个税同比增18.6%,财政部相关人士曾表示“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长、财产转让所得增加等影响”。今年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北京市工资年均增长在10%左右,而个税收入增幅高达20.6%。如何理解这一现象?
翟继光:在个人所得税的11个征税对象里,工资薪金占了较大部分,所以工资薪金的增长会带动个税增长。需要注意的是,个税的适用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工资增速可能只有10%,但个税增速会达到15%。因为工资越高,适用的税率也会越高。一般情况下,即使不考虑其他因素,工资薪金税的增幅也要高于工资本身的增幅。
时代周报:自2014年至今,全国个税年均增速18%左右。你如何看待个税4年翻番的速度?
翟继光: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现象。从全球来看,西方国家的个税在该国全部税收收入里占比较高,不少国家占50%左右,即使是占比较低的也至少达到30%,美国甚至达到60%以上,但中国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还不到10%。
个税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人们的收入分配差距。如果个税数额在全部税收里占比较低,其功能就难以发挥,所以学界一直呼吁提高个税在全部税收里的占比,但这一提法被很多人误解,他们表示老百姓本身收入压力大,怎么还要提高个税?实际上,将个税收入提高是从比重角度而言,即在所有的税种里把个税的比重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意味着要进一步提高个税的法定税负。逐步提高个税的收入规模及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前提是降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税收负担,减轻支出压力。与此同时,提高老百姓的收入,个税收入自然就提升了。
所以从这四年个税增速的角度来讲,方向是对的,未来个税还要不断增加,增速超过其他税。但目前看到的现状是,个税的增度快,但其他税的增速也没有降低太多,所以老百姓看到数据,相对不是特别满意。
时代周报:1–7月快速上涨的不仅是个税,各大税种均在上涨。通过扩大税基使得即使税率降低,税收收入仍然可以增加。这种减税同时增加税收收入的效果,被形象称为税收的“薄利多销”。这种情况如何理解?
翟继光:这实际上是正常现象,我们不要简单地去看税收收入的增长,因为国家征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税定得很高,但大部分税都收不上来,偷逃避税现象严重;另一种是把税定得很低,减税之后,大家积极主动地缴纳,税收收入反而更高。
这些年,我国积极落实降税政策,税率确实降低了,但税反而收得多了,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交易活跃,我国的税收来源主要跟交易有关,目前以消费税、增值税等流转税为主体,交易越活跃税就越高;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的结果。
免征额超8000元可能性不大
时代周报:为期1个月的个人草案征求意见已结束,公众普遍认为5000元/月的免征额偏低,结合此次个税创新高,月底的个税草案二审,是否会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翟继光: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中国政法大学发了函,让我们提一些建议。当时我就此提了一个重要建议。3500元的免征额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7年里物价、生活成本等都在不断上涨,因此草案建议的5000元是一个比较正常的提高幅度。
但本轮个税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除工资之外,其他三项原来都有扣除标准。假设劳务报酬10万元,原来扣2万元,现在将4项加在一起只扣5000元,扣除标准实际上降低了,基本相当于3500元的免征额没往上提。所以大家意见比较大。
个税征求意见稿定了5000元的基调,有人说要提到2万元,可能不是特别现实,所以我们提了8000元的标准。我的判断是,免征额百分之百会提高,但是否能提高到8000元,未知。2011年个税改革,财政部最初提出的免征额是3000元,最后确定为3500元。可能性当然还是有,8000元跟5000元相比,增幅也不是特别大,另外再考虑到今年前7个月的个税增速,将免征额再提高一些,对财政收入不会产生太大压力。但如果财政部考虑提高个税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里的占比,本轮个税起征点的增幅可能就会少一点,比如由草案的5000元提升到6000元,同时继续减轻其他税种的税负,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我国现在征收18个税种,税改不能只盯着一个税,还要综合考虑总体的税收负担。
时代周报:虽然数次提高免征额,但个税的税制结构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具体到老百姓那里,就是大家对减税没感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显示,在城镇居民五等份分组中,往往人均缴纳个人所得税增长最快的是中等收入组,而不是高收入组。目前的税收制度设计存在什么问题?
翟继光:我国目前的税制,针对中产阶级征的税负比较重,所以本轮个税修改意见,我提议把45%的最高边际税率直接砍掉,最高税率就变成35%了。按照目前的税率,扣掉3500元后每月工资超过8万的,适用45%的税率,这部分人年收入基本上在100万元左右,在中国并不算富人。真正的高收入群体,其主要收入不在工资薪金。比如马云说自己的年薪是零,年薪为零,不代表他不从公司拿钱,只是通过其他方式拿钱。像明星等高收入群体,绝对不会适用45%的税率,他们会通过各种方法合理避税。
社会结构要稳定,一定是一个橄榄球形状,中产阶级是整个社会里最稳定的力量。但在中国,这部分人的数量相对较少。中国的个税,基本上都是穷人和中产阶级在缴纳,年收入十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之间的,是我国交个税的主力军。所以我认为,我国个税要进行一个大的调整,让富人多缴税,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时代周报:有关45%的最高边际税率,此次个税改革并未涉及,征求意见之后是否会下调?
翟继光:作为以所得税重而著称的国家,特朗普税改之后,美国个税最高税率37%,但我们依然保持在45%,不太合适,税率越高,偷逃避税现象也会越严重。
税率的问题,是免征额之外大家提意见最多的。但是在这一块,国家可能还有别的考虑,这次把45%的最高边际税率取消的可能性不是太大,因为在草案里,保留45%税率的决心还是比较大的。
遗产税征收至少十年后
时代周报:现行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力道还是不够,该如何在这方面加把力?
翟继光:个税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从三个方面发力:第一,个税制度继续往综合税制的方向转化,扩大综合税制的范围;第二,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即夫妻联合申报。因为在很多中产阶级家庭,夫妻俩只有一个人在外面工作,实际上一个人养一个家庭七八口人,每月只扣3500元,不太合理;第三,加大对高收入群体收入来源的信息搜集。
时代周报: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收结构,是我国未来财税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但目前中国调节财富存量的税种如房地产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都是缺失的,国家在这一块是否会陆续出台相关措施?
翟继光:房地产税这几年呼声较高,国家征收房地产税最主要的是希望通过税收,保持整个房地产市场的长久稳定和健康发展,2020年推出的可能性较大。现在已经征收的车船税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财产税,其他财产税目前没有计划。遗产税虽然讨论多年,但短期内不太可能实现,至少是十年之后的事。
时代周报:如果个税草案二审通过,个税减税效应是否会在年内显现?中低收入人群会否减税感觉明显?
翟继光: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底会再次开会讨论个税草案,如果通过了,可能9月1日就实施。一旦实施,减税效应会比较明显。以此前为例,免征额一路从800元提高至3500元,每一次提高之后,个税收入都会有明显的降低。
个税改革整体上其实是一种增税改革,学界一直有两个观点:第一,个税要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对富人增加税负,对穷人降低税负;第二,个税如果在全部税收收入里面占比较小,调节意义不大,所以未来个税收入还会大幅提升。虽然个税倾向对高收入群体增税,但目前效果很难达到,因为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种类繁多,甚至还有境外收入。不过,我国正在加强对富人收入来源的掌握,比如金税三期上线、不动产统一登记、修改税收征管法等,随着政府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未来税务局的征管实际上就是大数据的征管,富人逃税的难度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