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逐级“放权”促市场化改革
肖亚庆告诉记者,下一步各地国资委和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认真研究对所属“双百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在条件允许、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原则上要将董事会对企业中长期发展的决策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全部落实到位,并对落实经理层成员选聘权进行差异化探索。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夯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双百企业’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关键是要规范各类治理主体权责,逐级实现充分、规范、有序的授权放权和行权。”肖亚庆表示。
他告诉记者,“双百企业”基本都是处于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一线的基层企业,改革的自主性、灵活性都比较强,要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换句话说,就是要在‘双百企业’中率先实现‘不看身份、不看级别,只看岗位、只看贡献’的市场化氛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肖亚庆说,他表示,要合理增加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要坚决破除员工身份限制,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畅通退出渠道,构建起正常流动机制。同时也要加快建立起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