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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2013年3月
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正式成立。
2013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次修正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5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6年2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
2016年3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8年3月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撤销国家食药监总局,拆分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7月
《2017年食品谣言治理报告》正式发布,数据显示,目前网络谣言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谣言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