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上述受访的前政府官员认为,在国内航线逐步放开市场调节价的趋势下,关于航空公司与代理之间代理费的收取问题也应该回归到用市场之手“进行调节”,这也符合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的大背景。
“最早的时候,我国机票价格全都采取政府定价,正是因此,代理费也由政府规定按照统一的定价标准支付。但随着航线的日益增多,航空公司之间市场竞争机制的日益完善,2008年以后,越来越多存在竞争的航线从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由此航空公司与机票代理之间的代理费的额度和支付方式也一度从政府统一定价,调整为航空公司与机票代理自行协商支付。”该受访人士介绍。
该受访人士指出,根据今年4月13日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的通知》,已有共1030条国内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的旅客运输量已经接近民航总旅客量的一半,未来有越来越多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无疑是大势所趋。
该受访人士直言,在民航改革深化,机票价格进一步放开市场调节的同时,原本已经放开由市场调节的机票代理费却倒退回“一刀切”的统一定价模式,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建议二:允许收取服务费,但要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
除了建议将机票代理手续费交由市场调节之外,建议允许代理商“明明白白”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也是在业内呼声较高的一种解决方案。
张起淮提出,要解决机票代理与航空公司、消费者之间的“拧巴”关系,就要用“市场之手”,比较可行的方案,就是在消费者知情权、进行足够明示的基础上,收取服务费。
“通过服务费的征收,既能让各大机票代理商们安心地服务好更多消费者,给予它们更好生存的动力,也能通过他们的技术、服务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助力整个民航产业链,并进一步解决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机票需求。”张起淮称,这反过来也能“刺激”航空公司进行技术和服务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