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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罐茶"累死大师"背后监管难题:虚假广告处罚得太少(5)

2019-03-07 16:48:49  法人    参与评论()人

对此,赵卫东表示认同,他认为虚假宣传屡禁不止就是因为通过虚假广告获取利益的实际值或期待值,远远高于其遭受的行政处罚或民事索赔所造成的利益损失。

“因此从立法角度上,要加大违法成本;从行政处罚角度上,要强化执法广度、深度,理想状态下,做到违法必究,不能形成执法层面的‘破窗原理’现象;从民事索赔角度上,应当进一步放松索赔前置条件和索赔额度。”赵卫东建言。

而对于经营者的虚假宣传或广告行为,赵卫东最后告诉《法人》记者,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如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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