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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旅厅发布315消费提示:走出旅游消费七大误区

2019-03-07 16:45:31  太原晚报    参与评论()人

山西省文旅厅发布3.15消费提示:走出旅游消费七大误区

太原晚报 贾尚志

当下,旅游已是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开支在民众消费中的比例也逐步扩大。在3·15消费者维权日来临之际,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近年来的旅游投诉情况及旅游消费新特点、新问题,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希望消费者能够走出消费误区,安心出游。

旅游消费误区一轻信虚假宣传

跟团出游时,消费者请务必选择正规、信誉好、特别是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的旅行社,签好书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轻信虚假宣传,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难度增加。

旅游消费误区二一味追求廉价

我国居民收入逐年上升,但是民众对旅游消费仍持“花小钱、办大事”的消费观念,没有对出行品质及旅游产品的价值有合理认识,缺乏等价交换的旅游消费观念。消费者要看清低价掩盖下的“泥沼”,避免被“低价”诱惑去旅游,而要在核算“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成本后,理性认识旅游产品的价值,再作决定。

旅游消费误区三草率签订合同

出游报名时须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如旅行社拒绝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旅游者有权拒绝报名或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签订合同时,旅游者请务必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与亲朋好友等熟人签订合同时,不能碍于“面子”“信任”等因素,忽略合同内容,草率签订。一旦发生旅游纠纷,旅游主管部门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因旅游者签订合同不谨慎,产生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旅游消费误区四盲目跟风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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