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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长三角应迈向高质量一体化

2018-05-31 09:09:3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区域合作、协调发展大势之下,长三角一体化近期再度成为热点且动作频繁:5月21日,江苏苏州市与上海嘉定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共同构建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23日,上海青浦区与浙江嘉兴市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全面推动“规划契合,设施汇合,产业耦合,创新融合,功能聚合,治理融合,环保联合”;6月1日将举行的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又将为这一热度加码。

长三角是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目前常住人口2.2亿,约占全国1/6;经济总量19.5万亿元,占全国近1/4。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升,长三角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未来很可能跻身全球前三甚至数一数二。而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若要跃升,一体化势在必行。因为从全球来看,区域合作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国内来看,城市群正在成为引领国家经济转型发展的主引擎,创新发展的主阵地。

对于区域一体化而言,打造产业集群无疑是最重要的,这也正是长三角方面应该努力的方向。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对外透露,正在抓紧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初步梳理出了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拟在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形成若干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全国首位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引领区。

长三角是中国民族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承载区之一,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长三角在产业发展方向理应继续发挥引领作用,特别是当前中国急需突破的高端制造业领域。因此,长三角区域应加强包括电子信息集群创新网络建设,做大做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高端软件、智能硬件等产业链,突破材料、装备、工艺等短板领域;以及加强长三角区域产业协同,引导龙头企业加强长三角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探索共建长三角产业链协同创新示范基地。

汲取以往经验教训,也是绕不过去的路。实际上,长三角一体化已走过三十多年的历程,至今没有足够的实质性进展,很大原因在于中国制度环境的特殊性。

当前体制现实是,区域之间的分割、藩篱甚至掣肘多且难突破。地方政绩考核主要侧重GDP、财政收入等指标,使得地区或城市的财税、基建往往各自为政。各个省市的指标导向势必会限制不同省市之间的企业和生产要素流动,如A省的企业要迁到B省就很难,因为A省的地方政府会千方百计将企业留在当地。

毋庸置疑,实现包容性的区域协调制度是长三角一体化的必要条件。所谓包容性,即在需要一体化的区域,最高利益应该是区域利益乃至国家利益,而不是地方利益。换言之,长三角一体化的系统规划,应从跨区联动格局出发。短期要在生态、城镇化、交通走廊、上中下游产业布局、区域发展格局等方面进行全局考虑;长远来看,区域内各类生产要素都应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包括资金、人才和技术的流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以教育资源为例,上海、江苏十分丰富,浙江、安徽等在高等教育和国家科研院所方面相对薄弱,未来也需要有魄力打通。

可以说,长三角一体化既是内在的经济趋势,也是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需要。此时政府要做的,除了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打造产业集群,还需清理阻碍区域内要素流动的机制体制。

编辑:许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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