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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共安全与保护技术创新需动态平衡,无人驾驶亟待立法(4)

2018-03-26 09:20:0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无人驾驶车厂测试需求的喷涌下,自然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无人驾驶测试场。据记者了解,目前主要有两类无人驾驶测试场供车厂租用:一类是通过传统的汽车测试场改造而成,但是在功能上很难满足无人驾驶测试所有的要求;另一类则是按照无人驾驶要求新建的测试场,不过大多在规划建设阶段。

王乐京介绍,他们获得了美国优秀的测试场Mcity的支持,正在国内规划建设多个测试场,顺利的话其中一个今年就能开放使用。

Mcity无人驾驶测试场

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立法呼声最高

路测结束后,无人驾驶车自然要驶上开放的道路。如何保障其他车主和行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这也是现在关注的焦点。

我国目前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定可谓空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针对的是有人驾驶汽车。所以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无人驾驶汽车不能直接在公路上行驶。

修订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势在必行。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关于交通秩序规范和交通安全保障的,包括交通违法的处理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内容。“无人驾驶汽车是没有驾驶员的,而根据现在的道路安全法,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首要责任人是驾驶员,所以无人驾驶使原有的法律受到挑战,事故责任的判定成为难题。”

赵明昕说:“无人驾驶汽车也会对交通秩序产生挑战,因为人类可以根据交通情况及时做出反应,但是无人驾驶汽车能否做到就很难说,比如说遇到违法逆行的非机动车时,无人驾驶车系统如果没有对这种非正常情况进行设置,车辆会做出何种反应就不好说了。”

他补充道:“这不仅和技术有关,也和法律的引导有关。如果法律规定出现此类事故由无人驾驶车主担责,那么无人驾驶技术开发和设计者就必须考虑规避此类风险,反之则不会对系统进行相应的设定。”

要对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并非易事。无人驾驶车一旦正式上路,就自动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车辆定位、路网建设、交通执法、保险赔偿等问题,纷繁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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