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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共安全与保护技术创新需动态平衡,无人驾驶亟待立法

2018-03-26 09:20:0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预计今年我们会展开无人驾驶车的试运营。”近日,北京图森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的自动驾驶研发总监吴楠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在很多人因安全隐患而觉得无人驾驶遥不可期之时,一些企业另辟蹊径,它们的无人驾驶车可能很快就能大规模应用。

吴楠所在的企业研发的无人驾驶车并非是小汽车,而是大卡车。它们即将应用于港口等一些特定场景。这些地方大多只限工作人员进出,不对大众开放,安全相对可控,可以避开交通安全等法律的诸多限制。

不过,对于更多的研制无人驾驶小汽车的企业而言,若想真正商业化,要突破的一个重要堡垒就是立法。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陈如桂在参加广东代表团代表小组会议时建议,当前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基因检测、机器人等新技术不断涌现,需要尽快修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为新技术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此前多是企业发声,官方的公开呼吁颇为罕见。不过,无论是涉及个人生命与财产安全方面的立法,还是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均面临重重挑战。车企也希望,立法能够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同时,保护行业进步。

今年3月22日,北京市发放首批自动驾驶测试试验用临时号牌,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开始正式上路测试

何时能立法尚未可知,不过最近优步(Uber)无人驾驶车发生了全球首例致死事故后,封闭式测试场的需求有望进一步爆发。

立法为无人驾驶行业保驾护航

在谈及“无人驾驶”这一被视为21世纪公路交通智能化标志的技术时,吴楠更喜欢使用“自动驾驶”这个词。

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的角度不同,自动驾驶强调机器按照人的指令直接控制汽车,靠人的干预程度判定自动驾驶的等级,而无人驾驶强调没有人乘坐在汽车上驾驶。但是由于技术发展的限制,目前并没有国家真正允许驾驶位无人的自动驾驶,业内也因此在谈起“无人驾驶”时更偏向用“自动驾驶”。

目前,美德引领无人驾驶产业发展大潮,日韩迅速觉醒,我国呈现追赶态势。2016年,工信部在上海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在浙江、北京、河北、重庆、吉林、湖北等地开展“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应用示范”,推进自动驾驶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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