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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新高宝能狂揽700亿,资管持股“堰塞湖”待解(5)

2018-01-22 09:13:4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同时,除了公募基金外,资管产品投资于其他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从而将本机构产品资金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投资的,该受托机构应当为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并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进行转委托,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11月,宝能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浙商银行132.9亿元作为优先,通过其他机构构建有限合伙基金,资金进入钜盛华。此后,钜盛华用其中的约77亿元作为劣后,广发、平安、民生、浦发等银行出资155亿元作为优先,共计约233亿元,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万科。

而持有万科的九个资管计划,究竟是公募产品还是私募产品,以及是否存在多层嵌套、资金池,尚无正式披露信息。但根据披露信息,钜盛华作为受托人的情况,已与监管最新规定不符。

根据最新规定,2019年6月30日生效前,为资管新规规定过渡期。换言之,在资管新规生效前,上述资管计划尚不存在监管障碍。但问题在于,产品到期后,是否如约终止?如按期终止,募集新产品接续,则又不符合过渡期内不得新增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净认购规模的规定。此外,即便相关产品续期,目前距离资管新规生效的最终时间也为期不远。

“据我了解,续期或延期兑付,现在肯定是不行的。不能说完全不行,但难度肯定非常大。” 某大型公募基金公司人士说,目前虽然可以发行新产品接续,但在监管已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已无法发价结构化、分级产品接续。

某资管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基于资管新规目前尚未生效,暂时无法对执行方式、影响进行评估预测。 而万科事业合伙人持有该公司股份的两个资管计划,从建仓时间来看,均遭遇宝能系的九个资管计划。但截至目前,金鹏1号、德赢1号的具体成立时间、存续期、约束条款尚无权威披露,是否同样也面临到期、续期问题,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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